按照北京市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要求,我区成立了区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各街道、乡镇建立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抓副职”牵头,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民政科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安置帮教工作的组织落实。街乡安置帮教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街乡司法所承担。企事业单位和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帮教组织(可依托治保、调解组织),在基层村(居)委会、车间班组还应建立有明确帮教对象的帮教小组,从而建立完整的帮教工作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