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环境举报办理工作组信访案件调查处理情况311-313 | |||||||
截至时间:2018年3月30日 | |||||||
序号 | 编号 | 反映主要问题 | 归属单位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
1 | 311 | 渔儿沟政通西里小区门口底商的饭店后厨油污流的满地都是,环境脏乱差臭味大影响小区的居民生活,还存在私搭乱建。 | 拱辰街道 | 房山区环境举报办理工作组接报后,立即责成拱辰街道、区环保局、区城管执法局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8年03月22日9时,拱辰街道会同区环保局、区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到举报现场,对该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核实。 | 属实 | 关于渔儿沟政通西里小区门口底商的饭店后厨油污流的满地都是影响小区的居民生活的问题。经现场核查,此问题属实。渔儿沟政通西里小区1号楼底商共13家餐饮企业,厨余垃圾由环卫集团负责收集。但餐饮企业在倾倒餐厨垃圾过程中存在遗撒问题,导致该处地面出现油污。拱辰街道、区环保局、区城管执法局当即对餐饮企业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在倾倒餐厨垃圾时避免出现遗撒,影响环境。 关于饭店后面存在私搭乱建问题。经现场核查,此问题属实。区城管执法局已现场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存在私搭乱建的饭店限期自行拆除。对逾期未自行拆除的,拱辰街道将联合执法部门进行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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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12 | 良乡镇江村西边有一个大坑,里面有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 良乡镇 | 房山区环境举报办理工作组接报后,立即责成良乡镇、区城管委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8年3月21日上午,良乡镇会同区城管委工作人员到举报现场,对该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核实。 | 属实 | 经现场核实,良乡镇江村西边大坑周边确实存在少量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系该村村民倾倒的生活垃圾以及建房时所剩建筑垃圾。良乡镇、区城管委当即责成江村村委会对现场垃圾进行了清理,已于3月26日清理完毕。同时,良乡镇要求江村村委会安排专人加强监管,确保村庄环境卫生秩序,加大对坑塘周边环境的监管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为村民营造良好的宜居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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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13 | 南关地铁站往南五交化大楼,墙外面北边有一违建被城管拆除了,现在又继续使用上了。 | 阎村镇 | 房山区环境举报办理工作组接报后,立即责成阎村镇、区城管执法局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8年3月23日08时50分,阎村镇会同区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到举报现场,对该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核实。 | 不属实 | 经调查,2004年10月区供销社与五交化大楼法人代表张红雷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将区供销社家属院有偿转让给张红雷,被举报的违建属于该处房产的一部分,不属于违建。且经查阅资料,区城管执法局此前从未介入过。但由于该房屋存在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2017年11月29日,阎村镇派出所开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张红雷立即整改。张红雷于2017年12月3日拆换了彩钢顶,未发生新建违法建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