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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社会工作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

来源:社会工作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18-02-08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市编委《关于区县组建社会建设工作机构的通知》和市编办《关于成立中共北京市房山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房山区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的批复》,设立中共北京市房山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简称区委社会工委)和北京市房山区社会建设办公室(简称区社会办)。区社会工委是区委派出机构,列入区委机构序列。区社会办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与区委社会工委一个机构,两个牌子。根据职责,内设4个科室,分别为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科、社区建设科、社会工作科。

  1、区委社会工委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关于加强本区社会建设的决议、决定,研究提出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

  (2)研究并提出本区社会建设的总体规划、工作方案和相关政策,为区委宏观决策服务。

  (3)负责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和督促监督检查本区社会建设重点任务的落实,制订社会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

  (4)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区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和社会领域社会动员体制机制建设的规划和政策实施。

  (5)负责综合研究和统筹协调本区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相关工作。

  (6)负责本区社会领域党建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社会领域党建工作计划,协调指导各街道(乡镇)、各有关单位开展社会领域党建工作。

  (7)协调指导本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规划、工作方案和配套政策;综合协调本区志愿者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志愿者工作的规划和配套政策。

  (8)完成区委和区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区社会办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社会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提出加强本区社会建设的意见建议;组织实施本区社会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工作方案。

  (2)协调推进本区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落实相关政策。

  (3)统筹推进本区社区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社区建设的规划和政策实施,综合协调社区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4)宏观指导本区社会组织建设与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社会组织建设规划,协调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和发展工作。

  (5)对各街道(乡镇)、各部门的社会建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

  (6)完成区政府和区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17人,实际15人;事业编制11人,实际9人。

  < >(1)完善社区工作者队伍,培养专业化、高素质的社工人才。2018年,本部门将继续通过购买大学生社工岗位,服务于全区16个街道、乡镇,130余个社区。我们将加大力度培育专业化、高素质的社区工作者,使其以专业的文化知识和科学的工作方法,为社区居民和社区建设提供专业化的社会工作服务,充分发挥岗位专业优势来满足居民需求、解决社会问题。

  

  (2)继续加大落实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力度,确保各类项目规范开展、效果明显,打造一批品牌效应突出的项目。进一步加大专业社工机构的培育和扶持力度,推动我区社工机构标准化、专业化和本土化建设。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建设,支持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入驻服务中心。坚持“请上来、走下去”的工作方式,进一步完善“枢纽型”社会组织联系人制度和基本信息数据库,为整合区域资源、链接“枢纽型”社会组织和区域性综合服务中心的需求与服务提供更加有力的有效依据。

  (3)2018年将进一步发挥《社会家园》栏目优势,创新节目形式,不断提升选题质量和品牌影响力,努力完成52期(104条)电视栏目拍摄任务。以关注民生、贴近百姓、服务社会建设为宗旨,积极宣传社会建设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好人好事,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不断加深对社会建设工作的认识和了解,不断提高参与社会建设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2464.73万元,比2017年11571.31万元增加893.42万元,增长7.72 %。其中:财政拨款12464.73万元,比2017年11571.31万元增加893.42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他资金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 595.36万元,占总支出预算4.78 %,比2017年451.16万元增加144.2万元,增长31.96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2名,相关预算增加。

  (二)项目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预算11869.37万元,比2017年11120.15万元增加749.22万元,增长6.74%。

  (三)上缴上级支出

  本部门2018年无上缴上级支出

  (四)本部门2018年无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五)本部门2018年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本部门为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84万元,比2017年“三

  

  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2.72万元。其中: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数0.34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0.32万元增加0.0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实有在职人员增加2名。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18年预算数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数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公务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2018年预算数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4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7万元,其他0.8万元。比2017预算数5.8万元增加2.7万元,主要原因是无价调入公务用车一辆相关费用增加。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1.24万元。其中办公费6.3万,印刷费0.72万,邮电费3.18万,差旅费5.04万,日常维修费0.63万,会议费6.3万,培训费3.9万,公务接待费0.34万,工会经费2.01万,福利费6.45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万,其他交通费用14.51万,其他商品服务和支出3.36万。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数为8.5万。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加油、公务用车维修、公务用车保险等费用。

  

  < >2018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7个,占全部预算项目7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1869.37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九、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结合本部门自身情况,无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