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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

来源: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18-02-08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房山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设立行政机构。内设28个科室,分别为党政办公室、预算科、国库科、经济建设科、企业科、会计科、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综合计划科、农业科、社会保障科、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检查科、人事教育科、税政科、重大项目办公室、国库支付中心、监督检查所、绩效考评中心、预算编审中心、票据事务管理中心、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财务会计管理中心、项目评审中心、资产管理中心、政府债务管理中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

  2、职责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编制本区中长期财政计划;参与制订本区重大经济决策和政策,研究提出运用财政、税收、补贴政策对经济运行调控和综合平衡本区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市与区、国家与企业的财政分配政策。

  (2)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财政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研究政府债务状况,拟订政府防范债务风险的措施。

  (3)编制本区年度财政收支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本区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管理本区各项财政收入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落实彩票管理制度;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确定本区财政税收收入计划。

  (4)管理本区公共支出;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制定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落实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5)办理和监督本区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本区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及公共财政等领域的支出。

  (6)拟订本区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国有企业清产核资、资本金权属界定和登记;负责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清查登记工作;指导、监督财产评估业务。

  (7)负责管理本区的会计工作;贯彻会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政府预算、行政和事业单位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事务所的业务。

  (8)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本区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加强本区财政管理的政策性建议。

  (9)制定财政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才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10)拟订和执行本区政府采购制度和办法;负责本区政府采购工作和党政机关、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汽车核编及申请工作。     

  (11)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房山区财政局部门行政编制59人,实际54人;事业编制113人,实际97人;聘用人员36人。

  离退休人员61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59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房山区财政局是区政府的一个理财、聚财、用财的职能部门,具有资源配置、收入分配、调控经济、监督管理四方面的职能,主要承担财政资金的收支管理、区属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会计人员管理等工作。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财政局结合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加强组收力度,不断壮大财力;强化支出管理,保障社会事业发展;深化财税改革,释放创新发展活力;坚持政策引领,助推转型升级;履行管理职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依法理财意识。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不忘初心,全力以赴完成区委、区政府制定的各项任务目标,为“一区一城”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9753.68万元,比2017年11278.89万元减少1525.21万元,下降13.52%。其中:财政拨款9753.68万元,比2017年11278.89万元减少1525.21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00万元,与2017年0.00万元持平;其他资金0.00万元,与2017年0.00万元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4160.6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42.66%,比2017年3393.98万元增加766.7万元,增长22.59 %。

  (二)项目支出预算5593万元,比2017年7884.91万元减少2291.91万元,下降29.07 %,减少原因为:部分项目金额减少。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绩效评价费、项目评审费、产权登记中介费、监督检查费等。

  (三)本单位无上缴上级支出。

  (四)本单位无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五)本单位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房山区财政局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0.71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5.2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预算数0.00万元,与2017年0.00万元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数2.11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2.23万元减少0.12万元,主要原因:节约开支,压减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18年预算数28.6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数0.00万元,与2017年0.00万元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2018年预算数28.6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8.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5.3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5.00万元,其他0.30万元。比2017预算数23.2万元增加5.4万元,主要原因:事业车改,事业车辆编制增加。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房山区财政局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13.02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8年房山区财政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292.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292.40万元。

  八、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8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7个,占全部预算项目11个的63.64%。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5420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96.91%。

  九、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1、项目评审:是指财政部门运用专业技术手段,依法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评估和审核,以加强财政管理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的,科学合理地核定投资支出的财政职能管理行为。

  2、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行科学、合理的绩效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3、产权登记: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是指国家对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登记,依法确认国家对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和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的占有、使用权的行为;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是指财政部门代表同级政府对占有国有资产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产权状况进行登记,依法确认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