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房山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是房山区妇联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建筑面积3268.75平方米,总投资近3000万元, 于2008年12月正式建成并投入使用。
中心以服务妇女,服务儿童为宗旨,开展社区妇女儿童文化活动、农村妇女实用技术培训、下岗女工再就业培训、青少年素质教育培训、幼儿教育相关社会的教育培训服务,下设综合部和健身部,中心综合部主要职能是面向全区妇女儿童开展各类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公益活动。内设姐妹驿站、心灵驿站、亲子阅览、DIY亲子园、巧姑靓嫂手工制作、少儿音乐艺术、少儿童乐美术、中老年金玉米艺术团、金色光女干部合唱团等集教育培训、维权咨询、文体活动为一体的服务培训。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房山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事业编制4人,实际3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退休2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是面向全区妇女儿童开展各类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公益活动。针对山区妇女以及社区再就业妇女开展手工技能培训类,法律知识培训类、健康讲座类。针对幼儿开展亲子大课堂活动,小学生开展课外大讲堂活动。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219.86万元,比2017年180.61万元增加39.25万元,增长17.85 %。其中:财政拨款219.86万元,比2017年180.61万元增加39.25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00万元,比2017年0.00万元增加(减少)0.0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比2017年0.00万元增加(减少)0.0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 111.4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50.7%,比2017年72.23万元增加39.25万元,增长35.2 %。增长的主要原因:增加的人员经费。
(二)项目支出预算108.38万元,比2017年108.38万元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妇女、儿童培训经费。
(三)上缴上级支出(变动较大的部门请说明原因)
无
(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变动较大的部门请说明原因)
无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变动较大的部门请说明原因)
无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房山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是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0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减少)0.0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无
2、公务接待费。无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18年预算数2.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数0.00万元,比2017预算数0.00万元增加(减少)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018年预算数2.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0.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0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00万元,其他0.00万元。比2017预算数2.00万元增加(减少)0.00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不涉及此项内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八、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8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个,占全部预算项目1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08.38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给我区广大妇女、提供更好的,实用的技能培训,做好青少年的心理咨询疏导,幼儿亲子班的各项公益工作,为中老年妇女提供一个优良的活动场所,享受到高品质的服务环境,使我中心成为妇女儿童成才的重要基地和温馨家园。
九、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预算单位为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指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 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反映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