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中共北京市房山区委、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山区农口系统改革方案》的通知》(京房发[2017]16号)要示,农委已建立“1+4”管理体制。内设11个科室,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分别为农业综合执法队、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房山区农村工作委员会部门行政编制171人,实际129人;事业编制346人,实际373人;聘用人员119人。
离退休人员343人,其中:离休8人,退休335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深入贯彻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和新一轮城南行动计划要求,持续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建设。
二是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抓手,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全面提升农村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
三是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持续推进全区现代农业的转型升级。
四是坚决落实好中央和市委低收入增收工作精神,持续推进精准帮扶促进低收入增收。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56432.39万元,比2017年52964.07万元增加103468.32万元(由于农口系统改革2017年数据包括房山区农业局、房山区种植业服务中心、房山区养殖业服务中心、房山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房山区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增长195.36%。其中:财政拨款156432.39万元,比2017年52963.97万元增加103468.42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 13513.37万元,占总支出预算8.64%,比2017年 9295.00万元增加4218.37万元(由于农口系统改革2017年数据包括房山区农业局、房山区种植业服务中心、房山区养殖业服务中心、房山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房山区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增长45.38 %。增加原因:根据中共北京市房山区委、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山区农口系统改革方案》的通知》(京房发[2017]16号)要示,农委已建立“1+4”管理体制。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分别为农业综合执法队、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经管站。
(二)项目支出预算142919.02万元,比2017年43669.07万元增加99249.95万元(由于农口系统改革2017年数据包括房山区农业局、房山区种植业服务中心、房山区养殖业服务中心、房山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房山区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增长227.28%,增加原因:根据中共北京市房山区委、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山区农口系统改革方案》的通知》(京房发[2017]16号)要示,农委已建立“1+4”管理体制。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分别为农业综合执法队、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经管站。同时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18年增设美丽乡村建设任务。本系统对于项目支出中主要为教育支出242.7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4019.50万元,农林水支出108656.82万元。
(三)上缴上级支出
本部门2018不涉及此项内容
(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本部门2018不涉及此项内容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本部门2018不涉及此项内容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房山区农村工作委员会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7.97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6.90万元(由于农口系统改革2017年数据包括房山区农业局、房山区种植业服务中心、房山区养殖业服务中心、房山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房山区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本部门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数7.17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5.67万元增加1.50万元,主要原因:单位职能转变。根据中共北京市房山区委、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山区农口系统改革方案》的通知》(京房发[2017]16号)要示,农委已建立“1+4”管理体制。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分别为农业综合执法队、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经管站。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18年预算数100.8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本部门2018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财政安排的预算;公务用车运行费2018年预算数102.4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34.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40.0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5.00万元,其他1.80万元。比2017预算数109.20万元减少8.40万元,主要原因:单位职能转变。根据中共北京市房山区委、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山区农口系统改革方案》的通知》(京房发[2017]16号)要示,农委已建立“1+4”管理体制。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分别为农业综合执法队、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经管站。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房山区农村工作委员会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59.85万元。(行政和参公事业单位)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8年农委系统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6859.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346.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54119.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93.51万元。
八、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8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40个,占全部预算项目66个的60.61%。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42027.45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99.38%。
九、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1+4”管理体制是指区农委(区农业局、区动监局)对全区“三农”工作实行一体化管理,经管站负责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承担农业技术服务工作、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承担新农村建设相关工作、农业综合执法队负责农业综合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