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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2018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18-02-09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房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范围包括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无证违法建设处罚)、道路交通秩序(违法占路处罚)、工商行政管理(无照经营处罚)、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城市节水管理、停车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含拆迁工地管理)、城市河湖管理、黑车、黑导游等13个方面职能。目前,我局机关设有办公室、法制科、执法业务科、装财科、指挥中心、政工科、宣教科、纪检监察科、社区办、环境办,并设一个执法站。基层设有一个直属大队,下辖六个直属执法队。同时,分别在街道办事处和乡镇设立十五个执法队,即拱辰执法队、西潞执法队、城关执法队、长阳执法队、周口店执法队、琉璃河执法队、十渡执法队、长沟执法队、青龙湖执法队、窦店执法队、阎村执法队、韩村河执法队、良乡执法队、张坊执法队、河北执法队,并设立高教园区执法队。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房山区城管执法监察局行政编制261人,实际243人;工勤编制6人,实际6人;事业编制0人,实际0人;聘用人员108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立足新时代,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不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通过全员整训、中层干部培训、邀请专家做专题报告等方式,让十九大精神在城管队伍落地生根,形成生动实践。
  (2)立足污染防治,持续推进专项执法有序开展
  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结合城管职责和房山区重点工作,打好“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收官战,全力以赴做好占道经营整治、大气污染防控、安全生产、重大活动执法保障等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监管职能,逐步化解城市痼疾顽症,提高全区生态宜居水平,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3)立足新定位,不断推进城管工作精细化、规范化、标准化。
  一是加强业务指导。点面兼顾,突出重点,尤其针对即将划转的新职能,开展系统性学习与培训工作,不断提高队员执法水平、业务素养和能力。
  二是强化监督考核。严格落实“四公开、一监督”、“千分制考核”等制度,充分发挥《监察通报》、《监管通知单》作用,对占道经营工作、露天烧烤、露天焚烧等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月度通报月排名,将考核工作落到实处,推动城市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三是加强综合协调。依托区城管执法协调办平台做好城管执法协调工作,强化与各行业主管部门、专业执法部门的联勤联动和联合执法,推动城市管理联合执法平台建设。
  四是规范指挥调度。梳理出符合城管局现状的一套热线处理流程,将各个程序标准化,确保各类举报能够得到快速受理、快速处置、快速回复,不断提高群众回访的满意率。   
  五是完善基础台账。结合新的职责定位不断完善各类线索举报台账、以重点时间、仪容风纪等为内容的日常检查台账以及市区监管单台账等基础台账,确保做到数字清、情况明。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7706.23万元,比2017年7557.52万元增加148.71万元,增长1.97 %。其中:财政拨款7706.23万元,比2017年7557.52万元增加148.71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00万元,比2017年0.00万元增加(减少)0.0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比2017年0.00万元增加(减少)0.0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6814.45万元,占总支出预算88.43%,比2017年5677.07万元增加1137.38万元,增长20.03 %。
  (二)项目支出预算891.78万元,比2017年1880.45万元减少988.67万元,下降52.58%,减少原因我局机构改革,乡镇执法队下沉,部分房租租赁费等项目本年度不在开展。
  (三)上缴上级支出
  本部门2018年不涉及此项内容。
  (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本部门2018年不涉及此项内容。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本部门2018年不涉及此项内容。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房山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7.19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0.4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预算数0.0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0.00万元增加(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无此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数3.49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3.58万元减少0.09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预算人数较2017年度减少7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18年预算数83.7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数0.00万元,比2017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无此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2018年预算数83.7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10.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60.0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0.00万元,其他3.70万元。比2017预算数84.10万元减少0.4万元,主要原因:以节省财政资金为原则,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房山区城管执法监察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59.59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8年房山区城管执法监察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56.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6.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10.00万元。
  八、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8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4个,占全部预算项目10个的40.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843.92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94.62%。
  九、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1、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碧水攻坚战、突出问题歼灭战。
  2、“四公开、一监督”:“四公开”包括:一是公开城市管理责任部门清单;二是公开责任部门的执法职责和查处标准;三是公开责任部门的城市管理网格化机制及责任人;四是公开责任部门“月检查、月曝光、月排名”的城市管理执法数据。“一监督”是指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城管执法协调办和区城管执法协调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在区相关部门的协同下,区城管执法协调办责成环境秩序联合督导检查组和城管督察队负责具体实施,监督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职能部门、执法部门城市管理工作履职情况,充分发挥综合监管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