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房山区园林绿化局为行政单位,下设独立核算基层事业单位12个。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园林绿化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区园林绿化工作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本区园林绿化的普法教育和宣传工作。 (2)组织、指导和监督本区绿化美化、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等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防沙治沙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为主的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负责园林绿化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生态林的建设、保护和管理;组织、协调重大活动的绿化美化及环境布置工作。 (3)制定本区园林绿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管理和保护森林资源的责任;监督管理直属国有园林绿化资产;监督管理园林绿化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组织编制、申报林木采伐限额,对林木采伐实行审批发证管理及迹地更新造林管理;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森林资源的调查评估、动态监测、统计分析等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和林业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调处林权纠纷;负责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的行政管理。 (4)承担保护本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的责任;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工作;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工作;依法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工作,组织、指导林木、绿地有害生物的检疫、普查、预测、预报和防治工作。 (5)承担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本区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拟订森林防火规划和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指导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和扑救队伍建设;承担房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房山区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本区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负责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 (6)根据需要组织制定本区园林绿化管理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国家和市有关古树名木、公园、自然保护区(指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湿地保护体系,下同)、风景名胜区等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 (7)负责本区公园、风景名胜区的行业管理;组织编制公园、风景名胜区发展规划,监督、指导公园、风景名胜区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公园、风景名胜区资源调查和评估工作。 (8)负责本区园林绿化行政执法工作。 (9)研究提出本区林业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拟订相关发展规划;负责林果、花卉、蜂蚕、林木种苗、森林资源利用等行业管理。 (10)拟订本区园林绿化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相关重大科技项目的研究、示范、开发和推广;负责园林绿化信息化的管理;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本区林业碳汇工作;负责园林绿化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1)承担房山区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区绿化美化和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评比表彰工作;组织和协调落实驻区、赴区中央、市属单位及驻区部队的义务植树任务;组织落实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部署的各项任务。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房山区园林绿化局行政编制73人,实有67人;事业编制346人,实有342人;聘用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2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25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实施太行山绿化、京津风沙源治理等国家级、市级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完成人工造林1万亩,封山育林3万亩,森林健康经营8.9万亩,彩色树种造林3000亩,播草盖沙5000亩,公路河道绿化工程30公里,巩固山区生态屏障建设。
二是进一步扩大平原和浅山地区的生态绿色空间,完成新一轮百万亩造林3万亩,提升平原和浅山地区的整体生态环境。
三是持续提升城乡宜居环境,完成22万平方米代征绿地及小微绿地建设,实施40万平方米的口袋公园建设任务,切实提高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结合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计划完成2600亩留白增绿任务,不断提高市民的幸福指数。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06838.6万元,比2017年79505.88万元增加27332.72万元,增长34.38 %。主要是项目资金比上年增加:2018年增加了平原地区绿化建设及平原造林区配套项目资金,山区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促进发展机制补偿标准提高,致使项目资金增加。其中:财政拨款106838.6万元,比2017年79505.88万元增加27332.72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00万元,与2017年持平;其他资金0.00万元,与2017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9204.8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8.62%,比2017年7352.84万元增加1852.04万元,增长25.19%。
(二)项目支出预算97633.72万元,比2017年72153.04万元增加25480.68万元,增长35.31%,主要是项目资金比上年增加:2018年增加了平原地区绿化建设及平原造林区配套项目资金,山区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促进发展机制补偿标准提高,致使项目资金增加。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园林绿化局本级及下属基层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1.68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8.00万元。其中:
<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数3.08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18年预算数58.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7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2018年预算数58.6万元,比2017预算数66.6万元减少8万元,主要原因:公务用车改革,车辆减少。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园林绿化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05.4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8年园林绿化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142.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0355.9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606.4万元。
八、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8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38个,占全部预算项目38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97633.72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九、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新一轮百万亩造林: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工程主要涉及平原和浅山地区,工程规划期为2018年至2022年五年时间,全市计划完成绿化造林100万亩,基本建成林海绵延、绿道纵横、公园镶嵌、林水相依的森林景观,形成森林环绕现代生态休闲新城的生态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