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区科委设4个职能科室:
1、办公室
负责本机关党群、政务和文秘工作;负责公文处理、信息、议案、建议、提案和信访、档案、保密工作,以及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工作;负责本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和后勤工作。
2、科技管理科
组织编制本区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国家及北京市下达的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的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区重大科技攻关项目计划、星火计划、科研试验示范计划、科技成果推广计划、科技致富工程计划、社会发展科技计划以及火炬计划;编制本区科普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制定推动科普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的推荐、申报及管理、监督;负责科技成果管理、科技奖励和科技统计工作;负责指导本区各乡镇办事处及区直各业务部门的科技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市、区关于科技促进新农村发展的规划和政策,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新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
3、引进与合作科
研究制订本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产业化发展的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技术创新创业体系和技术创新服务体系的建设;负责本区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的审核、申报工作;制订推动本区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编制发展计划;负责本区民营科技企业的认定工作;负责对本区同级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的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设立进行审查和管理;管理本区科技外事工作;指导本区的科技项目、人才、资金的开发引进;组织实施国内、国外的科技合作与交流;负责组织出国参加科技展览会以及因公派遣临时出国科技人员考察和邀请国外人员来华进行科技活动的有关工作;负责驻区研究开发机构认定、审核工作;负责本机关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编制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并监督预算的执行;负责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科普经费和科技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及监督、审计。
4、知识产权与信息管理科
负责本区技术市场、各类技术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技术合同的认定和登记工作;负责组织科研成果转化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本区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建设;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专利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相关的行政执法工作;发展各类科技中介组织,并实施管理、监督;制订并组织实施促进本区科技信息化技术发展的有关政策及相关计划;负责本区科技信息网络化建设的指导与管理工作;研究、制订推动科技培训的政策和措施,编制科技培训规划和计划;负责本区各类科技培训的管理与指导,组织实施绿色证书培训。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房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行政编制18人,实际18人;事业编制13人,实际13人;聘用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科技创新作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围绕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按照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赋予房山的“三区一节点”的功能定位,减量提质,加速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集主动发挥上下联动的作用,培育发展新动能,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引领支撑作用,全力推动中关村南部创新城加快发展。突出抓好以下几点:
1.进一步参与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大力提升创新能力
一是主动对接驻区央企、央院,促进央地协同。加强与中国核工业集团及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国家核安保技术中心、环保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中石化、中国农科院及中粮集团等央院、央企的对接,围绕能源、国防、材料、农业等领域,合作推动一批国家级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项目,引导前沿科技成果就地转移转化,带动区域军民融合高科技产业发展。
二是跟踪服务驻区高校、院所,提升科研氛围。推进良乡高教园区建设发展,支持高校院所将国家级科研平台、研究基地、研究团队等科研资源向良乡校区转移,开展优势学科、新兴交叉学科建设,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研究基地,夯实基础研究根基。
三是鼓励多主体参与双创体系,厚植创新土壤。落实国家“双创”政策,加快完善区域创新创业生态体系和服务链条,推动国家级创新平台和“双创基地”建设。鼓励龙头骨干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院等建设市场化的众创空间,运用各类新型孵化模式,服务实体经济创新发展。
2.推动科技经济结合,实现创新驱动发展
一是以特色化产业集群为重点,加快工业创新升级。着重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围绕新兴产业领域构建具有竞争力的产业技术体系,大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培育现代交通、新材料、智能制造、新一代健康诊疗四大特色鲜明的创新型产业集群,加速产业特色化、集群化转型。
二是以融合创新为导向,提升科技服务业发展水平。围绕全区提升城市服务功能的总体要求,面向创新城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对服务业的配套需求,推动前沿科技与金融融合创新。
3.强化协同创新和开放创新,打造京保石科技节点
一是融入京津冀创新共同体,打造京保石协同创新节点。按照全市建立京津冀政策互动机制和资源共享机制,大力吸引核心区域创新要素向本地聚集,打造京保石轴线上技术成果、产业项目、专家人才、金融资本等要素的重要节点,支撑区域性创新创业生态系统的联合构建。
二是加快打造国际化的城市形象和开放创新氛围,支持企业开展国际创新合作。鼓励企业在海外布局研发中心、并购国外企业,整合国外人才、技术、品牌等资源,利用国际创新资源开展研发活动,支持企业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提升全区创新的国际化合作水平。引入国际孵化器分支机构和创业服务资源,积极吸引外资机构和外籍人才,引导外资机构与创新城企业开展合作,营造活跃的国际合作交流氛围。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4419.39万元,比2017年5752.77万元减少1333.38万元,下降23.18%。其中:财政拨款4419.39万元,比2017年5752.77万元减少1333.38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0.00万元,与2017年持平,其他资金0.00万元,与2017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759.39万元,占总支出预算17.18%,比2017年1508.97万元减少749.58万元,下降49.67%。
主要原因:2018年部门预算未包含农科所及农机所预算资金。
(二)项目支出预算3660.00万元,比2017年4243.8万元减少583.80万元,下降13.75 %。减少原因:2018年部门预算未包含农科所及农机所预算资金。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市下划科技经费:160.00万元;区科技经费1500.00万元;区科技创新支持经费2000.00万元。
(三)上缴上级支出
本部门2018年不涉及此项内容。
(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本部门2018年不涉及此项内容。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本部门2018年不涉及此项内容。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房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01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00万元减少10.9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预算数0.00万元,与2017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数0.41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1.04元减少0.63万元,本单位对“三公经费”加强了管理,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11.6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11.60万元,比2017预算数22.00万元减少10.40万元,主要原因:行政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核减4辆公务用车。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科委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1.99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八、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不涉及此项内容。
九、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就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通常是国家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或独占权(exclusive right)。它主要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