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区直属各单位:
《房山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
2018年5月7日
房山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16〕44号)的文件精神和《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卫疾控〔2017〕18号)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加强房山区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做好迎接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的准备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突出党的卫生与健康的工作方针,实现治疗为中心向预防为中心转变,促进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为实现《“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动员社会、全民参与”的工作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广泛开展各种健康促进活动,干预控制影响人群健康的危险因素,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针对一般人群、高危人群以及慢性病患者,采取不同的干预对策,预防控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
三、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强化政府责任,创造和维护健康的社会环境,降低慢性病造成的过早死亡,有效控制慢性病疾病负担增长,促进均衡发展,带动区域慢性病防治管理水平。
四、工作内容
(一)完善政策
1.成立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动员社会,全民参与的慢性病防控机制。建立联络员会议制度,定期交流信息,掌握工作进展,研究解决问题。
2.建立协作联动、绩效管理及评价机制,多部门定期对示范区建设工作开展联合督导,强化慢性病综合防控效果,推进慢性病防控政策有效落实。
(二)环境支持
1.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建设健康家庭、社区、单位、学校、餐厅/酒店、主题公园、步道、小屋等,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有自助式健康检测点。
2.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促进辖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倡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工间健身、健步走、运动会等活动,确保在校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
3.开展烟草危害控制,辖区无烟草广告,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全面禁止吸烟。依托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开设戒烟咨询热线,提供戒烟门诊等服务,提高戒烟干预能力,降低人群吸烟率。
(三)体系整合
1.建立防治结合、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完善以区卫生计生委为管理核心,区疾控中心等公共卫生机构为技术支撑,二级及以上医院为治疗龙头,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为防治纽带,村级医疗卫生机构为服务网底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网络,实现防、治、管服务体系的有机融合。
2.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区疾控中心按职能设置独立的慢性病防控科室,二级以上医院配备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履行相应的公共卫生职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强化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有效承担所在区域慢性病防控工作。
(四)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1.多渠道开展慢性病防治全民健康教育,公共场所设有慢性病防控公益宣传广告,传播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等健康信息。各社区设有健康教育活动室,学校、幼儿园普遍开展营养均衡、健康体重、口腔保健、视力保护等健康行为方式教育,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和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2.发挥社会团队和群众组织在慢性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建立自我为主、人际互助、社会支持、政府指导的健康管理模式。培育健康指导员和志愿者,发挥群众组织、社会团体在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健康管理和健康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以增强群众自我保健意识,促进自我健康管理。
(五)慢性病全程管理
1.规范健康体检,开展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强化早期发现与早诊早治。积极应用推广成熟的适宜技术,开展心脑血管疾病、重点癌症、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等重大慢性病的筛查和早期诊断。针对儿童等口腔疾病高风险人群,推广窝沟封闭、局部用氟等口腔预防适宜技术。
2.开展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慢性病分级诊疗服务。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由相关专业医务人员组成签约医生团队,负责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提升辖区签约服务覆盖率。
3.建立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实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二级及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公共卫生服务、诊疗信息互联互通,推动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提升质量。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为签约服务的慢性病患者提供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和诊疗服务。
4.中西医并重,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建有中医综合服务区,传播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加强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预防、保健、诊疗、康复中的作用。
5.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的衔接,提高签约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和残疾人、流动人口、低收入等人群医疗救助水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按市卫生计生委规定和要求,从医保药品报销目录中配备使用一定数量或比例的药品,满足患者用药需求。
6.鼓励多种慢性病服务形式,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中。推动医养结合,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同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紧密结合。
(六)监测评估
1.规范开展覆盖辖区全人群的死因监测和心脑血管疾病、肿瘤等慢性病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掌握辖区重点慢性病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实现慢性病管理信息化,强化过程质量控制。
2.开展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定期发布调查结果,为政府健康政策提供支持。
(七)创新引领
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我区社会、文化等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产品供给相结合,鼓励政策、机制创新,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工作有特色、可复制、可推广。
五、组织机构
(一)成立房山区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郭延红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廖春迎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总工会、区直机关工委、区发改委、区商务委、区城市管理委、区教委、区文委、区卫生计生委、区文明办、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民政局、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局、区体育局、区交通局、房山工商分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广电中心、各乡镇(街道)行政正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主任由区卫生计生委主任兼任。
工作职责:
1.负责方案与计划制定、组织实施、协调管理、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
2.健全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多部门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和分工。
3.定期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及各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督促落实相关部门职责,统筹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成立专家指导组、质量控制组、督导检查组
工作职责:负责技术指导、质量控制、督导检查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
区政府将慢性病综合防控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经费,专款专用,规范管理。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力量支持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保障慢性病防控工作可持续推进。
(二)政策保障
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相关政策,支持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其基本内容应包括媒体公益宣传,推动合理膳食,低盐饮食,促进身体活动,加强烟草控制,方便慢性病高危人群和患者早诊早治和双向转诊。
(三)技术支撑
各医疗卫生机构设专人负责慢性病防控工作。建立指导和培训制度,区疾控中心定期为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规范化培训和技术指导。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对口帮扶指导关系,提高基层卫生人员慢性病防控能力和诊疗技术水平。
七、督导与评估
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督导检查制度,组织对慢性病防控工作的经常性督导检查与考核评估。
八、验收与管理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时间安排,将工作计划、会议安排、政策文件、工作记录、工作报告、调查方案、数据库、照片、报表等资料分别以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89361145;电子邮箱:fbk211@163.com)。